嵩山少林小龙武校召开职工思想培训会
9月4日晚,在少林小龙武校9月份全体职工思想培训大会上,党总支书记常卫平进行了“法眼看学校”法制教育讲座。
常书记以“法律知识普及和案例剖析”为主题,着重讲解了“违法和犯罪的关系”“未成年人犯罪常见罪名”相关法律知识。
常书记讲到,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,与道德、纪律等规则相比较,法律具有三个基本特征:一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;二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;三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。
常书记讲到,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禁止的行为。根据其所违反法律,违法行为可分为民事违法行为、刑事违法行为、行政违法行为、违宪行为。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、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,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。一般违法行为,是指违法情节比较轻微,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,还没有触犯刑法,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、法规的违法行为。
常书记讲到,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、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。犯罪是违法行为的一种,属于严重违法行为。严重社会危害性、触犯刑法、应受刑罚处罚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。
常书记指出:违法与犯罪二者之间的关系,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,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。
常书记还结合典型案例阐释了“故意杀人罪”“聚众斗殴罪”“寻衅滋事罪”的法律含义,使广大教职工深刻认识到违法后的严重后果。
常书记强调:每一个教职员工都要学会知法、懂法、用法、守法,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心中畏法、言中辨法、行中传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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